- 产品名称: 自然造牙树脂 I型1类 粉末 100g/瓶
- 商品编号: 078-00926
- 商品品牌: 日进/NISSIN
- 生产企业名称: 日进齿科材料有限公司
- 产品标准: 国械注进20173636767
- 注册证有效期:
- 医械类别: III
- 包装方式: 100g/瓶
- 医械类号: 6863
- 商品最小包装单位: 瓶
- 注册证号: 国械注进20173636767
- 是否需要医疗机构资质: 是
- 适用范围:
适用范围
本产品适用于口腔修复中的临时牙冠修复。临时修复体在口腔中保留时间不应超过7天。
禁忌症
对本产品有发疹、皮肤发炎等过敏症状者请勿使用本品
产品性能
造牙树脂为牙冠色的常温固化材料,由粉剂和液剂组成。粉剂由聚甲基丙烯酸乙酯、聚甲基丙烯酸甲酯、甲基丙烯酸甲酯与甲基丙烯酸乙酯的共聚物、甲基丙烯酸甲酯与三甲基丙烯酸三羟甲基丙烷脂的共聚物、过氧化苯甲酰、氧化钛、黄色氧化铁、三甲基丙烯酸三羟甲基丙烷酯、N,N二甲基对甲苯胺、2-羟基-4-甲氧基二苯甲酮组成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仅限口腔医疗关系者使用。使用本品时,请严格参照说明书使用,勿将本品用于说明书用途以外的场合。
2.因本品而引起发疹等过敏症状者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,并接受医生的诊断。
3.应在远离烟火的通风换气处使用本品。
4.本品的使用场所应备有灭火器。
5.请勿用手直接接触液体或液体与粉的混合物,并避免吸入单体。勿使液体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。如接触到皮肤,应立即用酒精棉擦去,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,若不慎溅入眼内时,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洗净,并接受眼科医生的诊断。
6.本品的粉液应配套使用,应绝对避免与其他的树脂粉末、液体混用,以免影响本品的性能。
7.在戴入口腔内之前,请将义齿基托保存在室温水中,以溶解残留的单体。
8.取出后的粉末或液体,请勿放回原瓶中,以免玷污原瓶中粉末或液体。
9.本品未使用完的粉末和液体,请勿必将瓶盖盖严在保管。
10.临床使用时,制作的临时修复体在口腔中的停留时间应不超过7天。
11.尽量避免用临时修复体进行食物的咀嚼和切撕,以免临时修复体损坏。
12.液体及其包装容器作为化学废弃物处理。粉及其包装可作为一般废弃物处理。
储存安全
1.本品应保管在严禁烟火的阴凉之处,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。
2.本品应在严禁烟火的通风阴凉之处妥善保管。
3.请勿在同一仓库内保管大量的本品。本品的保管场所应备有灭火器。
4.本品的液体易燃、易挥发,在运输过程中应加以注意,避免高温、多湿、阳光直射。